原文出處:自由電子報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mar/5/today-life7.htm

補習教育法 禁收六歲以下幼童

〔記者李文儀/台北報導〕去年引發補習業強烈反彈的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修正案,今天捲土重來在教育部部務會報討論,修正案仍然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幼兒,並更名為「補習教育法」,新法主要管理失學民眾基本教育及各類短期補習班。

業者抗議 逾四千家補習班將倒閉

目前很多英語、速讀、珠心算等補習班,都招收六歲以下幼兒,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預估,新法實施後,全台一萬七千多家短期補習班,有四分之一會「應聲而倒」,無法繼續經營。

張浩然批評,教育部無意義的禁止政策,根本是「排窮條款」,不准補習班教幼兒,結果只有有錢人才請得起家教,一般孩子得轉入地下非法化。補教界「絕對抗議到底,不惜走上街頭!」他也質疑目前是看守內閣,新法修訂應在五二○後再議。

一讀後撤回 教部今重新提出討論

教育部去年提出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修正案,經行政院通過後,送入立法院一讀通過,但因立院改選而撤回;教育部重新檢討後,排定在今天部務會報討論,爭議點仍在增訂補習班不得招收未足六歲的幼兒,但有助於兒童身體律動、藝術涵養者,例如音樂班、舞蹈班則不在此限。

教育部社教司表示,禁招幼兒是考量小孩身心發展,避免揠苗助長,修正案未特別趕在五一九前完成,還得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。

新法公布後,將給補習業者兩年過渡期,不受限的補習項目,除了音樂、舞蹈外,圍棋也可納入,但速讀、珠心算絕對不可,相關規定由各縣市政府自訂。

今天討論的修正案和去年提案最大的不同是排除進修教育的規範,教育部表示,現在就讀高中職以上進修學校的學生,近九成為應屆畢業生,決定將進修學校的管理,回歸至各級學校。新法實施後,現有的國中、小補校,將更名為民眾國中部、國小部,提供失學民眾免費就讀。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moody 的頭像
moody

柚子和柳橙的隨想世界

moo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