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生命線」強迫捐款?薪水變善款
2007-10-21 14:39/黃詩琪

一名台北縣生命線協會的社工,指控協會把原本應該付給她的薪水3萬2,扣掉5千元,強迫要他們捐出來,作為協會的捐款,如果不從,就被開除;但是協會澄清,一切都依法發放薪資,是因為這名員工,還沒有通過試用期,才會產生誤會。

滿懷理想當志工,誰知道卻是惡夢一場。游小姐說,3個月前,到生命線協會上班,負責內政部委託的計畫,政府補助社工1個月薪水3萬2,協會卻只給她2萬 7,3個月下來少領的1萬5千元,游小姐要求要退還給內政部,沒想到協會竟然要她捐出來,她不願配合,就被開除。前社工劉小姐:「(生命線協會)他們的態 度,不像社福團體像黑道用威脅的,社福團體的存在,是為了讓機構賺更多的錢,還是做更多的社會公益,我覺得他們本末倒置了。」

面對社工指控,生命線協會出面喊冤,強調游小姐少領的錢,會在年終獎金補回來,但她只做了3個月,才有誤解。生命線協會理事長王炳勝:「絕對沒有人可以做 不合法的事,你不捐贈,我們絕對不會逼你簽,或者我們把(錢)拿下來,我們一定要把案子完整的,跟承辦委託單位有個交代。」

生命線協會說,月薪加上年終,數字絕對符合政府補助的錢,但對游小姐來說,每個月該領多少,就該實報實銷,輔導過很多個案,走出自殺陰霾,曾經在協會擔任志工的她,此刻卻覺得失望和無奈。

出處: 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society/tvbs/20071021/index-200710211243243942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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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處的報導提到生命線表示是32000*12(月)後,除以13.5個月發放(1.5個月是年終),所以才是29000元
不過,有了補助,單位只要出一個半月年終的人事費給當事人,其實也算很輕鬆了
但是單位多半還是有經費上的壓力,不得已會設法從補助的人事費中ㄠ一些
這樣的情形,絕對是對社工本身不公平的事,但在民間社工單位,恐怕是容易見到的事情吧!

主管是這樣苦過來的,當然沒意見
會計有財源的壓力,當然也贊成這麼做
大多數社工在「共體時艱」的要求下,是忍了下來
因為別的地方多半也好不到那裡去…

我想這是個普遍存在的現象,社工人的確受了委曲
這個個案,還不是最慘的,還有別的單位的社工領得比他少的

在這個事件後,會有人繼續出來發聲嗎?
在大環境不易改變的狀況中,發聲了之後,會有作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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